近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了《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为太原市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这一批复不仅强调了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省会、中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战略地位,还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土空间优化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、以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。
在《规划》中,国务院原则同意了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各项内容,并要求太原市认真组织实施。规划实施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。到2035年,太原市将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4.33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74.42平方千米,同时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,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规划》特别强调了加大对采煤塌陷区的整治修复力度。作为煤炭资源型城市,太原市面临着采煤塌陷区等生态环境问题。为此,《规划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,包括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、加强太原东山和西山的生态保护修复等,旨在实现治山、治水、治气、治城的一体推进。
此外,《规划》还构建了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,要求协同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,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,并引领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。同时,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,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,促进汾河两岸城市功能均衡发展,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。
在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方面,《规划》强调必须严格执行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、违规变更。同时,建立健全规划监督、执法、问责联动机制,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为确保《规划》顺利实施,国务院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、自然资源部指导督促太原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,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配套政策措施。太原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,并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,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。
此次《规划》的批复,标志着太原市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未来,太原市将按照《规划》要求,聚焦采煤塌陷区整治与高质量发展,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现代化城市。